各学院:
2025年度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31号),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为2022年以来入校的教师,具体包括:(1)获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新引进的博士专任教师;(2)学校自主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
二、申报类型、资助额度
人文社科类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所归属学科专业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申报选题,填写《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和《申报人个人信息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不存在政治问题和学术失德失范情况,同时保证项目申报选题与本学院学科专业重点研究方向须高度契合。各学院完成初审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社会科学处。
(三)专家评审。社会科学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根据专家组打分情况和推荐意见,初步确定拟立项项目及其立项类别。
(四)公示立项。社会科学处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电子版;
(二)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活页电子版;
(三)《申报人个人信息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四)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025年10月15日,各学院科研秘书将以上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24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买合木提OA,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买合木提 联系电话:4112171
附件: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
2.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活页
3.《申报人个人信息表》
4.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