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人员及依托学院:
为更好发挥我校智库平台研究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需求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建设需要,现启动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
课题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设定指南进行申报:
(一)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1.“红石榴精神”的时代价值与实践路径
2.清代吐鲁番政治治理研究
3.清代新疆建设典型人物系统研究与意义阐释
4.新疆各族群众融入现代文明生活的路径与成效研究
5.清代《满蒙汉一学三贯》多语种词典的整理与研究
(二)一般委托项目指南
1.南疆抵边村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研究
2.抗战时期新疆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
3.南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家校协同”机制研究
4.近代新疆报刊边政认知的书写与传播研究
5.新疆各民族“非遗”流衍中的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二、课题设置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设置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纳入学校智库平台项目进行管理。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17号),智库平台项目校内认定为厅局级纵向项目。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自治区批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项目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资助经费使用按照《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22〕28号)执行。
(二)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标准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考核工作细则》(新师校发〔2024〕93号)中《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项目验收指标(暂行)》要求执行(附件1),成果认定按照《新疆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新师校发〔2024〕55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相对扎实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相关研究基础,并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承担研究任务并能按时完成。
2.重点项目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以培育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为目标,由学校具有较高科研能力的团队申报。
3.一般项目重点突出基础研究,以培养中青年学者学术能力、加强学术团队建设为导向,由优秀中青年教师及其团队申报。
4.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2个项目;不支持与其他级别在研项目内容(技术)雷同的选题;不允许同一课题重复申报;在科研工作中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者执行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紧紧围绕课题指南给定的申报领域、选题,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与课题组研究工作。
2.申报者应按要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智库招标课题申报书》(附件2)。
3.项目执行期限统一按2025年9月15日起计算。
四、申报程序
(一)总体安排
根据该项工作总体安排,项目申报于9月10日截止,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后办理立项手续。
(二)具体安排
1.公开招标。自指南发布起开始招标,各申请人及依托学院需按相关要求对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后方可报送至研究基地。
2.评审。学校社科处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立项。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发放立项通知书,课题负责人按学校文件规定开展研究和使用经费。
五、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
(二)填写《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由依托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一式一份,发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如有涉密,请提前联系研究基地。
(四)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联系人处(温泉校区文科七号楼409),电子版发至历史与社会学院陈怀川OA,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
联系人:陈怀川(历史与社会学院)
联系电话:13639934970
(二)社会科学处智库平台科
联系人:赵晓伟
联系电话:4112172
附件:
1.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项目验收指标(暂行)
2.新疆师范大学智库招标课题申报书
3.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9月1日